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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酚氰污水废气治理(三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5-20 19:24:07 来源:污水池加盖
本招标项目为酚氰污水废气治理(三次),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通过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模式由中标方负责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
(1)建设规模:对现有酚氰污水处理池进行加盖,增设收集管道,新建一套40000Nm3/h除臭系统。除臭系统包括脉冲放电等离子设备1套、洗涤塔2台、风机1台、烟囱1座等。
焦化酚氰污水废气治理系统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不设红线,招标人只提供公辅介质上端接点,接点后设备、材料、计量等设施由投标方负责。
设计范围:焦化酚氰污水废气治理系统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安全、环保、消防设施专篇等)、后续设计服务等满足项目投产运行的所有相关设计。
施工范围:酚氰污水废气治理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的建筑(含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有价值的可回收的报废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投运及工程验收,废气治理设备本体及周边1米范围内的路面硬化,废气收集管道支架破土后的路面恢复。
设备范围:焦化酚氰污水废气治理系统设备制造、设备供货、设备调试、设备投运及调试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
工艺路线:池体加盖收集→主管道→预洗塔→窄脉冲除臭装置→化学洗涤塔→除雾器→风机→烟囱排放。
废气治理项目竣工合格(竣工手续办理完毕)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的项目运营,含运营期间药剂、人工、管理、维修、定期大修、环保验收等。运营期间能源介由通钢提供,运营单位按需使用。
酚氰水站污水处理及水站日常管理,含水处理使用的药剂,需要的人工,日常管理、点检、维修、设备设施定期大修、环保验收等。运营期间能源介由通钢提供,运营单位按需使用。
2.3.1建设期:废气治理项目建设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建成投运;
2.3.2运营期:水运营:2024年6月19日开始至2027年7月3日结束,酚氰水站污水处理运营期3年(调试期15天,调试期不计入总运营期,调试期费用由乙方负责);废气治理项目:废气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手续)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开始到2027年7月3日结束。
2.4.1酚氰水站污水处理运营:按月进行结算、付款(处理污水吨水单价*污水处理吨数)。
2.4.2废气治理项目运营: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手续)正式投产后计算运营,按月以固定价结算、付款。
2.4.3工程建设费用按月以等额形式进行结算、付款,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手续后开始结算,36个月付清。
2.5项目运作方式:废气设施建造-设施运营、酚氰水站污水处理运营。中标人对项目的建造、运营、维保(含按规定进行大中修)等全过程负责。
(1)工程设计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标准:契合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并且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酚氰水站污水处理废水排放指标:除特别要求外,酚氰出水指标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间接排放标准中用于熄焦、高炉冲渣等水质指标要求。
废气治理工程验收及运营排放指标:根据当前环保治理要求,经收集处理后废气排放口的烟气中的污染物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GB14554-201☑)(标准正式出台后执行新标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污染源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及再生等相关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2)施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二级;实施工程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情况良好。
3.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BOT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截至投标报名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2)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至今,至少运营一套污水处理项目与2021年至今与至少建设完成一套污水废气治理项目。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多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资质认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同类最低的企业资质为准。
3.6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亲自参加,需要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描件加盖公章),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江区东庆路28号二道江区政府侧门对面茂霖双创园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获取,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线)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江区东庆路28号二道江区政府侧门对面茂霖双创园三楼)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